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 2025年广州居住证办理全攻略(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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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2024年1月16日起,全面推广电子居住证,不再受理实体居住证业务。成功申领后,将为您签发电子居住证,您可在粤居码查看、亮码出示。仍在有效期的实体居住证继续使用,到期后自动失效,届时您可直接申请签注电子居住证。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员,可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2、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经核查属实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居住证。
3、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5、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在直系亲属自有产权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居住证】获广州居住证网办入口/指南、居住登记办理入口、续签/补办指南、时长查询、进度查询。
进入“粤居码”并登录,点击首页【居住证】,再点击【签注居住证(延期)】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广州市自2024年1月16日起,全面推广电子居住证,不再受理实体居住证业务。成功申领后,将为您签发电子居住证,您可在粤居码查看、亮码出示。仍在有效期的实体居住证继续使用,到期后自动失效,届时您可直接
在居住地连续居住需要一年办理一次签注,逾期签注为办理的,也需要补办签注手续,才能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
网上查询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者广州来穗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现场查询可通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携带好材料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现场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符合变更条件会对所提交的变更需求予以变更。
提交材料有: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报表、身份证、已领取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具体材料说明详见正文!
在广州符合居住登记被注销、申请注销居住证、骗领居住证等条件的需要注销居住证信息。
线上办理可通过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户政治安页面,选择签注居住证办理;线下办理需要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居住证、申请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连续就读证明。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仅支持广州市内送件服务,邮政速递资费为首程寄付13元,返程到付12元。费用为邮政速递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邮政收费规则收取,快递员上门时支付费用。
根据广州12345反馈的查询方式为现场查询,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以及居住证,可以到居住地的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
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镇(街)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或者通过“粤省事”“穗好办”微信小程序上进行预
【导语】:广州市自2024年1月16日起,全面推广电子居住证,不再受理实体居住证业务。成功申领后,将为您签发电子居住证,您可在粤居码查看、亮码出示。仍在有效期的实体居住证继续使用,到期后自动失效,届时您可直接申请签注电子居住证。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员,可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2、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经核查属实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居住证。
3、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5、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在直系亲属自有产权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