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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泥处理标准
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 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 泥均属于 HW08 类危险废物,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利用和妥善处置, 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SY/T7301-2016《陆上石油天 然气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 石油天然气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
适用于油田井下作业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 油水与地面土壤混合形成的含油污泥以及
(1)建立标准起草组 2020 年 5 月成立了由标准起草组,于 2020 年( 6)月启动项目 调研工作,于(2020 )年(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 (2020)年(7)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专家讨论
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 见进行修改,于(2020)年(8)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起草组成员工作
起草组成员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 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 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 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
(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置处置 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 (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以及含油污泥 处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省含油污泥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企业危 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利用、处理处置措施, 明确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控制污染物的产 生,促进行业内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 务有限公司牵头《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 体标准编制项目,并进行标准项目立项。 2、主要工作过程
含油污泥是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 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如油基岩屑、落地油泥、清罐 油泥、含油浮渣、炼化三泥、船舱清底油泥、生产事故产生的溢油 污泥等。污油泥种类繁多,现存数量庞大,具有石油含量高、成分 复杂等特点,是一种量大而面广的污染源。污油泥中又含有大量的 病原菌、寄生虫(卵)、铜、锌、铬、汞等重金属、盐类以及多氯联 苯、二恶英、放射性核素等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污油泥 的大量产生及存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愈来愈大,1998 年原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就将含油污泥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1 年国家 分别颁布了危险废物贮存、填埋和焚烧的污染控制标准,并于 2019 年对部分标准进行了更新。2008、2016、2019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中含油污泥均列为 HW08 类危险废物。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产 生的含油污泥总量达 1000 余万吨,且逐年成上升趋势,各石油开 采、加工及相关企业均面临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的问题。
4 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 黑龙江省 从地层中携带出的含油污泥经处理后,用于农
四、主要技术验证报告 本标准主要从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的一般原
本标准规定的对象是广东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 技术的控制行为,仅涉及相关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 术的生产效果评价,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要求。 六、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目前,国内针对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没有统一的污 染控制标准和指导性文件,虽然石油天然气行业、部分省和自治区 出台了相关规范或要求, 但其适用范围、标准限值及采用的检测方 法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加快促进我省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 用、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尽快制订我省统一的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SY/T 6851-2012《油田含油污 石油天然气 适用于陆上油田和滩海陆采油田新建、扩建和
2 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 石油天然气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