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 2024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豁免管理清单
含油污泥的主要成分
危废、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炼油、煤气化、污泥、煤矸石、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替代燃料相关企业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准限定危险废物范围,新增、修改相关表述,对于构建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要认真抓好《名录》实施,做好内容解读、宣传培训工作,帮助地方和企业准确把握修订内容,及时解决危险废物属性认定中的技术问题,强化《名录》实施与危险废物申报、转移联单、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全链条、全过程环境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六条第二句修订为“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对照本名录中已有废物代码进行归类,无法按已有废物代码归类的,应确定其所属废物类别,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理由:《名录(2021 年版)》的正文第六条规定对鉴别后属于危险废物的,仅分类到废物类别一级。实际鉴别工作中,存在较多可以确认鉴别对象与《名录》已有代码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处置特性一致或相似的情形。此类废物直接按《名录》中已有代码归类,便于危险废物的高效利用处置和精细化管理。
2.3删减 2 种危险废物(删除废物代码为261-100-11的危险废物,理由:与废物代码为 261-012-11 的危险废物重复;删除废物代码为336-100-21的危险废物,理由:与废物代码为 336-100-17 的危险废物重复);
2.4合并或拆分 3 种危险废物(将废物代码为336-064-17中除油过程产生的矿物油类废物调整、合并至废物代码为900-210-08的危险废物,理由:根据征集意见情况,除油过程产生的废物中主要为矿物油类污染物,与废物代码为 900-210-08 的危险废物相同;将废物代码为900-053-49的危险废物拆分为废物代码为900-054-29的危险废物和废物代码为900-055-45的危险废物,理由:废物代码为 900-053-49 的危险废物中包括的两类废物污染特性不同,处置方式也有较大差异,拆分为 HW29 和 HW45 中的废物,利于处置和消除危险特性)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有利于化解区域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我国陆续出台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政策规范,各行业协同处置利用固体废物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水泥、混凝土、陶粒、钢铁等行业利用各自的设备、工艺、材料等不同特点协同处置利用各种固体废物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应用。此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阶段性富余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为促进水泥、电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深入了解我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技术、设备,促进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规范化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11月29日-12月1日在石家庄共同举办“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大会将邀请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本次大会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大会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替代燃料相关企业、污泥产生及处理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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